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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作合同

餐饮合作合同

时间:2008-11-19 14:22:1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编号:甲方:地址:联系乙方:地址:联系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认同格兰仕文化;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2、乙方不参与甲方店经营;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4、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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