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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时间:2015-9-3 8:03:4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村民代表的推选按照村内人口分布情况,每515户推选1名的原则,每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推选以组为单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代表推选产生。本村范围内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和村、监督委成员可以通过《村选举办法》规定推选为村民代表。提倡和引导依法当选为村民代表,非村两委会(、监督委)成员的村民代表比例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中女性应有一定比例。二、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相同,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任期内因故退出的,应由其代表的村民按原来的推选方式进行补选。补选的村民代表任期至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届满时为止。三、村民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居住在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村民。2、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修养,能够公道正派、主持正义、遵纪守法、不徇私情等。3、具有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对本村的重大问题有研究、分析、判断,敢于发表意见的能力。4、具有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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