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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中转仓库防火制度

港口中转仓库防火制度

时间:2014-10-12 21:49:0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中转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与《港口消防监督实施办法》,制订本规定。第二条仓库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港口中转库房、堆栈、货场(以下统称仓库)。第四条本规定由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实施。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仓库应建立防火组织和防火责任制,确定防火负责人。防火负责人具有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二)组织制定仓库防火管理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三)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四)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五)组织、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活动,制订灭火预案;(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第六条仓库防火负责人的任免、变动,应及时向港口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第七条易燃易爆货物仓库,应设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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