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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大连市运输代理协议

时间:2013-7-28 0:51: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货物运输代理有关事宜达成以一下协议。第一条: 代理事项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第二条: 甲方责任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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