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初中学生会是实验初中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校政教处和团委的指导帮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本会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生会。第二条本会的任务一、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沟通
学校各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班级工作。三、根据同学需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活动,为提高会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四、配合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五、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团结,开辟有益于同学健康成长的第二课堂,组织各种形式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三条会员的权利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享有提案权。三、通过正常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和
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