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编办《关于在县区实行定员不定编制度的通知》(连编办[20]3号)精神,为深化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进一步转换用人机制,降低用工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经研究,现对机关新进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提出如下办法:一、范围与对象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进的后勤服务人员。二、聘用人员的基本条件新进后勤服务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岗位工种的还应持有相应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管理办法及待遇(一)新进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定员不定编,实行编外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
合同,聘用期为二年,实行半年试用期,二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用。(二)聘用人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按月发放工资。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