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合同

时间:2013-7-28 3:45: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工程实施地点:工程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合同标准条件;2、本合同专用条件;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分标准条件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