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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程序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程序

时间:2007-3-2 7:49:2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各承办部门接到区交办任务后,应及时向分管区长报告情况并召开专门办公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确定承办人员和负责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二、承办部门应尽快调查处理建议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三、问题解决后,承办部门应以区名义认真拟写答复函。答复要尊重人民代表(政协)的意见,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文字严谨客观。答复函须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和区督查室审阅,然后方可正式打印,正式文件打印要有签发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四、答复函一式五份:一份面交代表或提案人(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请代表或当场签字,当面征询代表或提案人意见);三份送区督查室(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一份留部门存档。五、建议提案务于6月15日前办理完毕并答复建议提案人。不能按期答复的,区办公室将于10日内在全区通报批评。六、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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