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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继续审计防范和查处企业“小金库”问题

应继续审计防范和查处企业“小金库”问题

时间:2008-3-30 10:09:4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三令五申严禁私设“小金库”,但审计情况表明国有企业私设“小金库”现象依然存在,有待进一步防范和查处。一、企业“小金库”的收入来源。从审计查出的“小金库”看,其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1、虚列支出虚增成本套取资金。个别企业在财务核算中,对原材料没有进行明细核算和原材料进出仓管理混乱,存在虚增成本,虚增材料支出,从企业财务账中套取资金存入“小金库”。2、帐外经营取得的收入。个别企业在主营业务之外,利用副营业务活动,采用商品采购和商品销售均无列入财务进行核算,从而获取差价收入。如:某公司下属某商店帐外经营药品。3、截留、转移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和产品销售的部分收入。个别企业抓住产成品没有进出仓管理的弱点和购货方没有索取正式销售发票的便利,将部分产品销售收入全额存入“小金库”;个别企业抓住产品销售大部分用现金交易的有利条件,把产品销售的部分收入存入“小金库”,其余部分列入企业财务核算。4、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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