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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正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正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时间:2014-7-5 8:26:0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建设高素质的民政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发民政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县县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就竞争上岗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职位1个: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副科级)。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1、符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2、民政局机关在编在岗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人员,现任机关中层正职或任中层副职3年以上、现任事业单位正职或任副职3年以上(2010年1月30日以前任职)。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5、身体健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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