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市档案馆2008至2010年接收档案工作计划

市档案馆2008至2010年接收档案工作计划

时间:2011-4-2 2:29: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2008至2010年档案接收工作计划。一、接收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在维护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市档案馆接收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接收进馆,着重建立起覆盖民生、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民生、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充分发挥档案资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二、进馆范围1、时间范围。档案已经进馆过的单位,本次移交档案范围是从上次移交结束时间起到2000年底止;档案首次进馆的单位,本次移交档案范围是从成立到2000年底止;公检法机关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档案协商接收;因撤销、终止、合并、转制等情况全宗已经终止的单位,其档案移交时间是从上次移交结束时间起到全宗单位终止时。2、内容范...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