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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部门职责

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部门职责

时间:2014-7-13 6:23: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职能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依法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或已经取得许可证但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2.依法查处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以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3.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门。依法对须经门许可或备案,方可从事的旅馆、印章刻制、典当、废旧物品收购、娱乐场所、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等经营活动以及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的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经取得有关部门许可但未按规定向门备案,擅自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对触犯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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