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统计局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统计局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16-8-30 9:04: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统计局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一、明确职能范围,理顺工作关系2014年7月11日,《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28号),自治区统计局为自治区人民直属机构,内设机构13个(不含机关),主要职责有14条。将政策法规与统计设计管理处更名为统计设计管理与执法监督处;将工业与交通统计处更名工业统计处;将能源统计处更名为能源与资源统计处;将社会科技统计处(农村统计处)更名为社会科技与文化产业统计处(农村统计处);将挂牌在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的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改挂在参公事业单位统计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取消、下放了国家和自治区人民已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批事项;增加了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统计监测职责;加强了能源、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监测职责。按照职责转变的主要内容,我们从掌握取消、下放的行批事项,熟悉增加和加强的职能入手,...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