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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震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县地震局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15-8-20 6:54: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按照南宁市《关于开展南宁市2015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5〕8号)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现将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日止本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汇报如下:一、行政执法职责梳理情况目前我们县级局地震部门尚无行政执法职责权力。二、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行政许可职责行使情况1、办理情况我局实际施行的行政许可是自治区局委托下放的1项,项目和施行的情况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受理办理44份。2、监督检查情况以上行政许可内容是政务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地震局窗口办证,只要材料齐全,都会及时办理。目前无发现违规办理或办证群众投诉情况。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六条,各县地震局负责本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程序和要求: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依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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