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加强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雷电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7-6 13:27:2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认真做好建设工程防雷减灾有关工作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建设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使用安全。按照《对确需保留的行批项目设定行批许可的决定》(第412号令),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列为确需保留的行批项目,并明确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实施。为保证该项行政许可的实施和建设工程质量,今后建设部门在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批事项时,应将气象局出具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材料,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审查的必备材料之一。建筑单位和施工单位所设计或安装的防雷产品,应当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并在县气象主管机构登记备案。二、严格建筑工程防雷设计审核管理凡新(改、扩)建的建筑物的防雷工程,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gb503432004)等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根据《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