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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村(居)委会选举工作应把握的六个问题

时间:2006-11-30 8:49: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应遵循的法律、政策依据法律依据:两法两办法。即《村民组织法》、《居民组织法》、《省实施〈村民组织法〉办法》、《省村民选举办法》。政策依据:3个文件。1、中办2002年下发的中办发14号文件;2、2004年下发的中办发17号文件;3、2004年苏办发23号文件。苏办发[2004]2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1)村民选举推选形式。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2)选举前进行财务审查。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本村财务进行审查并张榜公布。(3)选民登记。坚持以户籍所在地为基础,同时结合居住地的实际情况,过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做到不错登、重登、漏登。(4)提倡“一肩挑”。鼓励村参选村主任。(5)竞选。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6)选举方式。条件成熟的地方,可试行“无候选人一次性直接选举”。(7)投票方式。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或分设投票站投票。二、应坚持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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