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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基层人大直接选举问题的思考

关于对换届选举工作中基层人大直接选举问题的思考

时间:2009-3-10 15:30: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民主的基本形式,而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从本质上讲,选举是民主的第一环节。当前选举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长期性、普遍性弊端,正是源于制度的缺陷。我们期待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基层人大直接选举制度也随之逐步完善,为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制度缺陷现行选举法存有不少“硬伤”,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选区划分的随意性问题选区划分是选举的一个重大环节,划分是否适当,直接关系到选举权平等性原则的实现。由于选举法对选区划分的规定过于笼统,仅用两个条款简洁表述,因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选区划分的随意性相当之大,有一些地方纯粹把保证当选作为划分选区的依据。选举法规定“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对把握这个“大体”,各地做法颇有不同,有的甚至借此大打“擦边球”,为确保实现组织意图,选区划分大小不一,一个选区的人口数是另一个选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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