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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时间:2007-2-26 10:25:5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定义“业主”指“承包商”指“工厂”指在附录中指定的构成固定设备的全部机器、设备和材料。“工地”指按本合同用于建造工厂的全部土地。“工程”指承包商按本合同实施的工程。“合同价格”指业主向承包商支付的全部工程款项。第二条承包商的职责1.承包商应负责设计、筹划以及在工地上建造工厂。2.除了业主根据第条提供的项目和设施,承包商应提供所有为使工厂成功建造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工具、设施、劳工和服务。3.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日程安排施工。4.承包商应根据附录中的规定为业主培训工厂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5.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规定的备件。6.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维修设备。第三条业主的职责1.业主应提供工地,并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允许承包商自由地、不受干扰地出入该工地。2.业主应按时提供附录中指定的物件和设施。3.业主将从有关部门获取为工厂建造、设备运行所必需的执照和许可证,包括承包商雇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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