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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厂工会与企业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

钢铁厂工会与企业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

时间:2013-8-27 7:10:1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厂“大计共商、目标同识;责任共负、风险同担;效益共创、利益同享”的利益共同体建设,发展和巩固经营者与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系,激发职工全员参与管理、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实现我厂“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结构优化,狠抓电炉工程建设,攀登百万特钢高峰”的方针目标,特由厂工会代表全厂职工与厂长代表企业行政签订年利益共同体集体协议。第二章 双方目标第二条 年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达到:1.产量:钢:吨;商品材吨;2.产值:元;3.销售额:元;4.利税:元;5.利润:元。第三条 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1.年内完成大电炉、lf炉、vd炉和连铸机施工设计图,提出标准设备清单,开始设备订购工作。非标准设备选择制作单位,并落实订购合同。开挖大电炉、连轧机氧化铁皮沉淀池。2.年内完成转炉厂3连铸机移地改造和一轧厂成品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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