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企业行政方和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企业行政方和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协议

时间:2007-6-18 7:54:1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企业行政方和工会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工资协议。一、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二、企业建立以定额工价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三、企业遵循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在确定年度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标准时,应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利税指标,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企业的上一年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岗位、技能因素,以及资本、技术管管理要素,合理确定企业工资水平和岗位工资差距。四、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结合职工工作实际,分别采取等工资分配形式。五、根据本企业实际和生产经营特点,设立奖和等津、补贴。奖金、津(补)贴的发放办法和发放水平由企业考核确定,职工参与民主审定。审定后的奖金、津贴水平总金额和发放时间向职工公布。六、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