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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工商局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时间:2014-10-12 21:55:3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工商局《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一、严格遵循先纠错原则对初次发现的虚假宣传行为,除涉及药品、食品、农资和用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救灾救济商品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处罚,先责令限期改正,向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改正期限为两个月。新设立企业首次年检逾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责令限期改正,如在责令限期内补办年检的,免予处罚。企业逾期参加年检,但在一个月内主动补办年检的,一律不予处罚。逾期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主动补办年检的,在法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逾期三个月以上,但主动补办年检的,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二、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于其他依法需要给予处罚的行为,一律按《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规定的幅度,按下限予以处罚。三、坚决杜绝对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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