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时间:2014-7-14 7:15: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推进我县外向型经济进出口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产品出口企业实现“三转”,即由来料加工转为进料加工、半成品加工转为成品加工、异地报关转为本地报关,提高我县对外开放水平,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措施:一、设立“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基金”。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支持我县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扩大出口,通过“三转”新增出口业绩、开拓市场。由县外经贸局、县财政局共同管理使用,并实行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财务监督。本措施所涉资金奖励和补贴均来源于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专项基金。二、鼓励企业做大出口规模1、对年出口额达1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且年纳税3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纳税达100万元以上的再奖励1万元。2、对年出口额达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纳税达200万元以上的再奖励2万元。3、对年出口额达1000万美元(含)—2000万...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