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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时间:2014-10-19 16:54:2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全体监理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指挥部和监理单位负责,不滥用职权,严格按合同、规范、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监理,圆满完成工程监理任务。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颁布的法规、法令以及指挥部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堆积,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者,要追究责任。四、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监理单位任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施工队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索贿损公肥私,不准收受红包。禁止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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