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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些意见

关于组织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些意见

时间:2008-3-31 9:37: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 关于组织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些意见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和体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它代表着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地方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和全体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组织部门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要紧紧抓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条主线,切合实际地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的各项要求落实到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大力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理论水平,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核心所在。提高执政能力是共产党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处在转型期的我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变化,能否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现阶段,党以什么方式建设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以什么方式选用干部、培养干部,在党内提倡什么、号召什么、反对什么,每一项举措不仅是党内关心的问题,也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而且这些举措都来自于党的指导理论和思想。因此,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根本要求,而且也势在必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决定了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本要求,又为解决执政能力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理论武器。要继续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教育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抓好乡局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培训,把学习理论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和构建和谐社会能力,切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启动改造主观世界这个“总开关”,促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地位观、法制观、群众观和利益观,从而把良好的素质转化推进工作的动力。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要努力增强战略思维能力,必须学会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善于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辨别政治是非,把握正确方向。以敏锐的洞察力和预见性统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善于高瞻远瞩、系统地思考问题。通过把握关键环节,推动社会和谐良性发展。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根本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深入解决发展过程中积累下来的和所出现的复杂矛盾的过程,解决处理好各种复杂问题和矛盾,就必须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具有较高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在现阶段,要注重优化领导班子的能力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特别是要选好配强党政正职。大力将熟悉工业经济、城镇建设、管理、法律、金融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乡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出发,真正把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去。要以增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全县继续开展大规模的干部培训,加强市场经济、法律、科技、领导科学的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要继续采取挂职锻炼、轮岗锻炼等多种方式,加大在实践中锻炼干部的力度。要研究探索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准和办法,特别是要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包括品德、知识、实绩和“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在内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使执政能力考察评价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公认化。要以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总抓手,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一起抓,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那些忠诚于党的路线和纲领、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集体。要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要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促进全县干部队伍健康成长、奋发有为,努力使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发挥到最佳状态。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基础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场创新和改革。它所要求的对执政环境再认识、执政理念变革、执政体制改革、执政方式转换和执政文化更新等等,必须通过创新才能真正解决。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领导和执政的基础。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企业党建、社区党建、机关党建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加强包括流动党员在内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将党的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做到凡是有人的地方就要有党的声音。要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搞好试点,放大亮点,进一步完善“一制三化”工作机制,抓好“三级联创”、后进党组织转化升级等工作,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要坚持不断地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使党的组织工作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促进组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大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党建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是提高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关键所在。制度是执政的框架和平台,执政方略产生并运行于特定的制度框架之中,执政行为发生并外化于特定的制度平台,执政进程总是在特定的制度约束下展开、在制度的变化中演进的。党的制度建设,关系到党的正确路线的制定、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党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关系到全党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一句话,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所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制度和谐是和谐社会之本,所以说建立健全和谐、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是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所在。要构建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营造有利于执政能力发挥的制度环境。要按照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进行党内民主制度创新。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拓宽和健全监督渠道,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大力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特别是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尽管党的制度建设面临一些困难,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但是我们坚信,只要全党都能从全局认识和把握制度建设,都来重视、关心制度建设,聚精会神地加强制度建设,党的建设和构筑和谐社会的进程一定能取得新的成效。《关于组织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些意见》,关于组织工作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一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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