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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乡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

时间:2007-9-22 15:03:0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乡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制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部门其执法人员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有权依照本办法进行投诉。第三条乡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投诉工作。乡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投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第四条乡法制办公室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有以下职权:(一)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二)调查、核实投诉内容;(三)对投诉事项立案处理或者责成有关部门限期处理,重大问题的处理报乡决定;(四)负责督办行政执法部门对投诉案件的整改落实;(五)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协调、指导监督下级人民行政执法投诉工作。第五条处理行政执法投诉应当坚持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和有错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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