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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要求复议意见书及范文

刑事案件要求复议意见书及范文

时间:2008-11-5 8:24:2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概念及作用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有错误,依法要求原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进行重新审议时制作的文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0条、14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有两种情况:一是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二是认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复议意见书的制作体现了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诉讼过程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为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差错,保证办案质量,维护法律尊严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要求复议意见书的结构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一)首部1.标题在文书顶端正中由“单位名称文种”组成。2.编号在标题右下方写明:“公予复字[年度]第号”。3.受文单位名称(二)正文这是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重点。包括引言(要求复议案件的有关情况)、要求复议的理由、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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