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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

区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06-11-30 7:57: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区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区中层后备干部工作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能够担当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重任的、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目标需要的优秀区中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县局级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选拔后备干部的原则1、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3、原则;4、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发展潜力原则;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6、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7、统一调配使用原则。二、后备干部选备条件、资格(一)后备干部应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的基本条件。(二)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1、区直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各()、区属事企业单位中层干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可适当放宽行政级别的限制。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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