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赋权事项承接有关情况说明
区委编办:
根据区委编办2024年乡镇机构改革下发的海机构编字〔20〕号文要求,某某镇积极响应并全面承接了所赋予的各项权责事项。此次改革共涉及赋权事项项,其中包括行力事项项,细分为行政许可类项、行政确认类项、行政给付类项及行政处罚类项。在这些赋权事项中,市级部门赋权事项占据了项(行政许可项,行政处罚项),区直部门赋权事项则为项。为确保各项权责顺利承接并有效实施,现将具体情况详细汇报如下:
一、行政许可事项承接与落实情况
某某镇在此次改革中,共承接了行政许可事项项,这一举措极大地丰富了乡镇的行政职能,提升了服务效能。然而,在市级部门赋权的项行政许可事项中,存在部分事项因各种原因暂未实现下放。具体包括市自然资源局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和农村居民宅基地的审批,以及市林草局的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的许可和在草原上修建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的审批。这些事项因涉及跨区域管理、专业性强等因素,需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沟通协调,以明确下放路径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于区直部门赋权的项行政许可事项,经过仔细梳理,已有项明确不赋权下放,如区住建局的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及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这些事项或因城市与农村管理差异、或因专业性强等原因,暂不适宜下放至乡镇。另有项涉及城市与农村管理差异的事项,如区城市管理局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许可,其适用性需进一步评估。此外,还有项无明确赋权意见的事项,如医保局的城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