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提案建议
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是我市各项工作的总定位和总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不仅是我市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坚实基石,更是我市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内在要求和核心要素。为此,本提案提出以下具体建议,以期为我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科学立法要努力走在前列。良法乃善治之基。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立法权的独特优势,确保主张与人民意愿通过严谨合法的程序转化为具有国家意志力的法律规范。要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求,将那些经过实践检验、成效显著的政策制度及时提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加快研究制定与国家法律体系相协调、反映时代精神、凸显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体系。立法过程中,应注重提升立法质量,积极开展立法协商,建立健全立法论证与咨询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确保立法工作能够充分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心。此外,要强化立法后的执法检查与监督,跟踪评估法规实施情况,确保地方立法得到严格、全面的贯彻执行,真正发挥法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法治政府建设要努力走在前列。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所在,必须确保行政机构的依法设立、行力的依法获取、行政程序的依法确定、行政行为的依法作出以及行政责任的依法承担,从而营造出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及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要积极推动行政执法部门的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检查,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在对待企业时,应坚持公平原则,无论所有制形式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