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支部选举办法
(草案)
1.根据《青年团章程》、《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青年团支部、由共青团支部第次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2.经批准,本届支部应选书记1名,候选人1名,1名,候选人1名,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3.团支部、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报同级和上级团组织批准,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4.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5.选举时,团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