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支部贯彻落实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要求,进一步推进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章程》(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关于建立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是指党支部组织所属合格标准、誓词,联系个人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分析,予以评定等次,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第三条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坚持标准、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置恰当、程序规范稳定。
第四条要在机关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开展1次,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可以结合会议一并进行。
第二章
第五条之前,党支部要对队伍现状进行摸底,重点排查:上次被评为不合格限期整改的表现,流动的管理情况,不按时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