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公务员日常管理,完善干部队伍考核工作体系,促进镇机关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县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祁组发〔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干部原则,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客观公正、精准科学、注重实绩、简便易行,按照规定的权限、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任组长,镇、镇长任副组长,镇任副组长,组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女)为成员。办公室承担平时考核具体工作责任,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反馈考核结果。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