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草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与流行,提高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指导和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密切关注,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经济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上级部门防控工作要求及时更新。
1.4疫情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分为三、二、一级。三级疫情,指周边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二级疫情,指我区内发生疑似首发病例或首发疫情。一级疫情,指我区区域内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以上或疫情跨区(市)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