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县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等)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养老场所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县安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养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养老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养老场所。
三、整治时间
月日至月日
四、职责分工
(一)民政部门要按照《省民政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扎实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一批示范单位。负责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等)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督促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