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西宁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14号)和《青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9〕31号)精神,(...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方案。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全区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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