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区纪委《关于进一步开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纪办[2019]2号)文件要求,通过自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了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制度。现就我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情况
1、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三重一大制度有关文件要求,于2018年制定了《区工信局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方面,严格按照《区工信局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在人事、财务、重点工程、办公用品类采购和行批,以上五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