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开展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公节办〔2019〕6号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推进机关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实施范围
管委会机关、各社区。
三、分类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有害垃圾: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碳粉等。
(二)餐厨垃圾: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饭剩菜、动植物油、菜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