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培训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权力机构,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理事任期届满可连任。
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
第一条理事会的构成:校理事会成员为3人。
第二条理事会成员的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理事长:;副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
第三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理其行使职权。
第四条: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应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理事会的通知方式、通知时限。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
第五条:召开理事会,应有理事全体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出席。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