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地环境卫生及围墙美化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力打造市的优良城市环境、人居环境,争创卫生城市。按照市创卫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根据卫生城市标准和《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特制定在建工地环境卫生及围墙美化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六成同创工作目标,增强在建工地施工作业人员环境卫生,促进工地环境卫生及围墙美化显著提高,让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更上新台阶。
二、整治内容
(一)在建及待建工地围墙美化整治
1.市城区内所有在建及待建工地,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市城区主次干到在建项目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房建工程应采用钢质和砖砌围挡。(详细内容参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2018版文明施工图集要求)。
2.围挡宣传画内容应发布创建工作公益广告、展示核心价值观、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