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转发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347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2018〕19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工交〔2018〕97号)精神,经整合各单位反馈情况,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我县清理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总体情况
1.拖欠账款总额。据2008年5月份统计,我县需要清理欠款的总额1816.74万元。
2.2018年度已经累计偿还欠款682.54万元。
3.2018年12月31日剩余欠款1134.2万元,其中:
(1)工程款6.91万元;
(2)物资采购款17.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