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谈话报备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支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委办公室关于实施谈话报备制度的通知》(办[2018]100号)文件要求,(...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制定本通知:
一、报备要求:
局属各(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做到应报尽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没有填写数据的也要实行零报告。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抽查结果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二、报备时间:
局属各(支部)每季度首月1日前统计汇总上季度开展谈话情况,(...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局人教科备案存档,(...内容隐藏,请先注册或登录...),填报内容是2018年1月至9月各(支部)开展谈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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