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处置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蔓延,减少灾害损失,保护林业生产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社会、经济、生态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以及《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等规定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林业有害生物是指病、虫、鼠、杂草等对森林、林木、林木种苗、木材、竹材和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森林植物的危害(以下称林业有害生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是指对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和除治。
本预案所称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是指发生暴发性、危险性或者大面积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事件,包括:
1、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的;
2、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的;
3、新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