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全面从严中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根据《省履行全面从严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签字责任人在履行下列全面从严主体责任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学习贯彻、纪委以及省、市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全面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科室全面从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经常检查分析分管科室全面从严主体责任落实、党风政风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4)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