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合同
甲方名称: 性质:
乙方姓名: 性别:年龄: 籍贯:
家庭住址:联系
甲方公司因生产、工作需要,经推荐考核,决定录用乙方为本公司员工。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公司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时间按季节和工作性质随时调整,但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三、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和利益不受损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用工保证金壹千元(1000元)。该费用甲方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每月扣元,扣够为止。乙方离开公司时,交清所有手续后,甲方全额退还保证金。
四、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