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工作职责
镇纪委在区纪委和镇的双重领导下,负责辖区内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上级和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决议,维护章程和其他法规,检查、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及其成员和其他、干部实行《监督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二、协助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纪律政纪教育。
三、受理对或违纪、败坏党风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所受处分不服的申诉,维护和保障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检查所属单位和、干部违的章程及法规的案件,并按照《关于处分违犯纪律的批准权限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五、负责对本级及所属单位涉及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六、完成上级纪委和镇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纪委工作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