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处、所、中心:
按照吕梁市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委市人民《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发〔201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精神,牢固树立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一流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