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2017年度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印发〈乡(镇)纪委、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向县纪委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宝纪〔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上半年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
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组长同县纪委签订了责任书,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小结、有总结,分工协作,责任明确:一是明确了局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二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局、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明确了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局成员和各分局、各股室负责人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思想重视、工作落实、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