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体会议,纪委七次全体会议,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安排部署,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按照天委办【2017】101号文件要求,结合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在基层干部和窗口服务单位人员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解决法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
责任领导:魏超、徐静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
2、通过廉政宣讲二郎山讲坛等形式,在乡机关、农村干部中开展专题培训,解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魏超、徐静
责任单位:乡纪委、乡
3、紧扣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以后发追赶为主线,聚焦发展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