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放管服改革情况自查报告
我局按照关于放管服工作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对简政放权、权责清单、事中事后监管等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要求,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我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九条: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将粮食行政许可的申请事项、审核流程、审核结果进行了网上公示,由法定办理时间45天,变更为30天。
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和下放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2015年、2016年,根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的要求,我局分别梳理编制公布了《市粮食局权力清单》和《市粮食局责任清单》,其中:权力清单36项,责任清单36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