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检察员先进事迹材料
,男,汉族,31岁,文学学士与法学学士双学士学历,2011年6月至今工作于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现任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员、检察员。
一.办案情况:该自2013年以来一直在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主要从事审查逮捕工作、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和立案监督工作。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该兢兢业业,认真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避免冤假错案的出现。近三年该共办理案件一百余起,无错捕漏捕案件的出现,办理的案件中不乏一些重大、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由于该案牵扯面比较广,社会影响比较大,该在严格审查证据的同时,注重社会效果,最后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为案件下一步的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该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理追加逮捕和立案监督的案件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该2014年4月份启动的立